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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眼中的法治中国|围剿电信诈骗 提升群众安全感

2018-01-13 17:0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被害人涉及十多个省份,有学生、工人、企业老板,分布在各个年龄层,部分被害人被骗后身无分文,造成巨大心理创伤。”回忆2017年参与办理的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公诉局检察官助理彭登昊说,犯罪分子的猖獗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出重拳依法打击,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正如彭登昊所言,针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仍持续多发高发的态势,2017年,执法司法机关加强合作,充分履职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围剿”之势。 
  全面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2017年12月21日,我国首起从境外押解台湾犯罪嫌疑人回大陆进行司法审判的电信诈骗案,即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的“4·13”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一审宣判,张凯闵、林金德、张家祥等8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一年零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谈到这起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的成功起诉,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金融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孙晴说得最多的是“专业化”这三个字。 
  “4·13”案件公诉组由金融检察、网络与电信犯罪检察等专业化办案团队组建。该案犯罪手段具有远程、非接触性等特点,案件新型疑难、专业性强,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充分发挥专业平台、专业工具、专业素质“三位一体”的专业化优势,迅速审查了全案468册卷宗,言词证据1000多份,同时对所有电子证据、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一一审查。 
  起诉“4·13”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只是检察机关重拳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一个缩影。 
  为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专业化办案部门和办案组织,提高惩防计算机网络犯罪专业化水平,2017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为各地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提供指导。同年9月,最高检公诉厅专门成立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主任检察官办案组,承办和指导办理涉及网络安全犯罪案件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相关犯罪等案件。 
  地方各级检察机关优化办案资源配置,有的设立专门的计算机网络犯罪办案机构,有的单独建立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主任检察官办案组,提升办案人员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 
  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一些地方检察机关注重利用“外脑”,试行专家辅助办案机制,组建由网络技术人员、司法会计、互联网企业技术专家等组成的专家辅助人团队,辅助检察机关办案。 
  严惩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犯罪 
  当今,随着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运用,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大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诈骗模式逐渐从撒网式、地毯式向量体式、订单式发展。 
  2017年8月24日,随着泄露山东考生信息的“黑客”杜天禹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备受社会关注的徐玉玉被诈骗致死案至此告一段落。 
  “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才是骗子顺利实施电信诈骗的主要元凶。”谈起徐玉玉案,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浩公表示,执法司法机关在办理泄露个人信息的犯罪案件时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那些试图通过倒卖他人个人信息获利的人或机构受到应有惩罚,更让那些利用手中获得他人信息实施诈骗的不法分子受到严厉打击。 
  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检察机关毫不懈怠。2017年3月,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共同开展打击整治黑客攻击破坏和利用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最高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对利用境外网络资源对境内网络设施开展攻击破坏、入侵活动,买卖木马病毒网络程序等黑客犯罪工具,实施网络控制、盗窃、诈骗的犯罪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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