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红通"到案51人 国际追逃追赃一刻不停(2)
一个多月后,中央追逃办首次以公告形式,曝光22名“百名红通人员”藏匿线索,包括可能藏匿的国家、城市甚至街区,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激发出“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效果。发布外逃人员藏匿线索后,国内外“朝阳群众”积极提供在逃人员线索,外逃人员一夜之间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不久,中央追逃办又公布了当时已归案的40名“百名红通人员”后续工作进展情况。量刑的差异体现了对主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对顽固对抗拒不悔改的依法从重,罚当其罪、罪刑相称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彰显了公正执法的理念,也向在逃人员传递出了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的明确信号。 与此同时,中央追逃办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创新追逃追赃工作方式方法,既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又分兵把守、各司其职。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山西、浙江等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都设立了追逃追赃专门机构,建立了专业化工作力量,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带来了新效能。 以浙江为例,该省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将追逃追赃职责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谋划,加强追逃追赃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破解了一批“陈年积案”,追回了一批涉嫌犯罪的在逃、失联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一系列追逃追赃创新“组合拳”,取得了显著成效。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共追回外逃人员1300名,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47人,包括“百名红通人员”14名,追赃金额9.8亿元人民币,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了政治、外交、反腐、社会综合效应。 追逃追赃防逃三管齐下 4人,这是2017年新增外逃国家工作人员的数量。 这一数据在2014年是101人,2015年为31人,2016年为19人,近年来呈逐年大幅下降之势。 各地区各部门坚持追逃、追赃、防逃三管齐下,一个全国联动、内外协作、上下贯通的追逃追赃机制正日趋完善。 在中央追逃办,记者看到了这样一组数字:一年来,30余次赴地方进行调研督导,100余次听取地方追逃办汇报,对重点案件逐案研究;10余次组团或指导地方组团赴近20个国家和地区执行办案任务,10余次与外国司法执法部门赴地方联合办案,50余次与外国司法执法部门在京就重点案件进行磋商…… 在加强统筹协调的同时,中央追逃办还建立个案主办人制度,确保重点案件有人管、有人督。加强基础性工作,建立重点个案电子档案,做到个案大事记和待办事项实时更新。 各地区各部门牢固树立“防住一个,就是追回一个”的理念,注重关口前移,下先手棋。深入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证照问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涉嫌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外逃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记者从中央追逃办了解到,今年将持续开展“天网行动”,深化各专项行动,做到“三个一起抓”:追逃追赃一起抓,努力使国内赃款“藏不住、转不出”,国外赃款“找得到、追得回”;追逃防逃一起抓,出台防逃工作指导意见,筑牢防逃堤坝;行贿受贿一起抓,再次进行大起底,摸清外逃底数。 与此同时,中央追逃办还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案件的指导意见》。同时结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全国追逃追赃专业化队伍,进一步提高跨国办案能力。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力度决不减弱、态度决不动摇,着力构建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体制机制,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说,“让已经外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坚决把外逃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本报记者 王少伟)(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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