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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成一些企业克扣薪酬挡箭牌

2018-01-07 14:14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进入2018年已经4天了,但在北京做金融业务的郭凯瑞却丝毫没有跨年的喜悦。原因很简单,2017年的工资还没有全部拿到手。
  “企业因为经营问题被清算,2017年7月,我们只能离职自谋生路。由于年薪是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在离职时,公司表示清算后给我们结算绩效工资和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但是直至2017年的最后一天,仍在扯皮。”郭凯瑞说,就因为这“绩效”二字,扯皮不断,“公司甚至以我们的考勤记录为名打算拒发我们的绩效工资”。
  郭凯瑞的遭遇并非个例。
  记者发现,受“绩效”困扰而被克扣薪酬的并非个案,尤其是网络主播、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兴用工形态下的劳动者,不少人都面临劳动权益保障新问题。
  设定绩效工资猫腻不少
  按照郭凯瑞签订的劳动合同,30万元的年薪被六四分,18万元的基本工资按月发放,12万元的绩效工资在年底发放。
  “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初的版本并没有把12万元的绩效工资写进去,是我据理力争之后才加进去的。现在想想真是后怕,要不是当时多个心眼,现在都没处说理去。”郭凯瑞说,即使有劳动合同在手,公司仍然花样百出,“先是拖。我们本着信任的态度一直在等待,但到2017年12月时,公司竟然以我们已经离职的员工存在迟到早退的考勤问题为由,拒绝给我们发放拖欠的绩效工资”。
  同时与郭凯瑞从单位辞职另谋出路的张晶则更倒霉。在新单位,张晶被“绩效”二字“戏弄了”。
  张晶告诉记者,在应聘时,她与单位口头约定年薪为15万元。薪酬谈妥后,张晶从原单位辞职。到了新单位后签订劳动合同时,她发现,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将薪酬约定在每月3000元。因为已经从原单位辞职,张晶只好硬着头皮签了这份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向张晶的邮箱发了一封标题为“定薪数据”的邮件,其中关于薪酬的描述是,“建议薪酬11.3万元,月度固定工资4238元,月度浮动工资3767元,月度提取年终奖1413元”。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又通过所谓的“绩效考核办法”扣减月度浮动工资,导致张晶每月到手的薪酬大幅缩水。
  面对如此困境,张晶在无奈之下只能向律师求助,但得到的答复并不尽如人意。律师回复说,“虽然事先口头约定了薪酬,但是约定形式既不正式,约定内容也不全面。比如,口头约定中不包括劳动内容、支付方式、管理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所以基本约定的15万元等于没有约定。最后肯定是以书面劳动合同为准”。
  “按照律师的说法,如果对方的书面合同天衣无缝,日常管理天衣无缝,劳动者维权基本无胜算。”张晶说。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一些单位,绩效工资的比例甚至达到工资总额的一半。
  “我们公司职能部门的绩效工资和基本工资各占一半,平时不会扣绩效工资。不过,如果1个月请假3天以上就会扣除绩效工资。”在一家设计公司工作的刘畅对记者说,不仅如此,他还经历过以扣发“绩效”为名逼迫员工离职的情况。
  “我是一名UI设计,入职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是每月基本工资5000元、绩效奖金5000元。原部门领导调走后,部门重组空降领导要用自己的人,于是找各种理由扣我的绩效奖金,想用这种办法逼我辞职。因为对设计的评价是很主观的,即便你认为做得很好,但领导偏偏认为达不到要求。另外,公司也不允许我请假让我去面试新的公司。”刘畅回忆说,最后,为了保全所谓的绩效工资,他只能选择屈服。
  在四川工作的曾瑞也遇到过类似情况。曾瑞曾经供职的企业是这样做的:对公司的忠诚老员工放两周假,两周后,如果还想和公司一起奋斗,那么这两周假期的工资一分没有,并且之后每个月的绩效工资为0,但劳动合同约定绩效工资占薪酬总额的40%;如果两周后主动离职,那么这两周假期算带薪休假。对于参加工作不久的,企业直接逼员工自动离职,不然也是每月绩效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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