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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追捕嫌疑人时从高架桥坠下,经过救治和康复训练—— 正式

2018-01-05 19:30来源:中国警察网浏览:手机版

  1月3日,经过一年的康复治疗后,已基本伤愈的林伟光终于回到八大队。当他驾驶摩托车进入八大队大院时,前来迎接的队友纷纷鼓掌欢迎。

  从摩托车上下来后,林伟光迈开步子,向等候他的佛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向百名等人走过去。记者在现场看到,走路时,林伟光的步伐依然有些不灵活,右手也半弯曲着无法伸直。

  虽然他身上的伤已基本痊愈,行动已基本恢复正常,但这次负伤仍给林伟光留下了许多“纪念品”——身上还留着12枚钢钉、1块钢板。

  简单而热烈的归队仪式上,林伟光从向百名手里接过配枪,将其放回腰间枪套内,正式回到熟悉的岗位。

  回

  追捕时坠桥,全身负伤十余处

  时间回溯到2017年1月4日凌晨,连续两晚通宵工作后,林伟光带着队友在高速公路上执行抓捕任务时,不慎从10.3米高的高架桥上摔下,全身11处开放性骨折,其中头部、右臂、髋关节、右腿伤情严重。经过9个小时的手术,林伟光终于脱离生命危险。

  林伟光英勇负伤的消息传开后,公安部党委要求全力组织救治,并大力宣传林伟光英勇顽强、冲在第一线上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屡次受伤、屡立战功的英雄事迹。广东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春生看望林伟光时表示,林伟光长期以来立警为公,践行了无私无畏、甘于奉献的精神,他的事迹值得全省广大公安民警学习。不少媒体报道了林伟光的英雄事迹,称他用30余次的受伤经历,诠释了人民警察的责任与担当,是当之无愧的“战神”。

  

  与伤病斗争,为了重新举起枪

  度过危险期后,林伟光迎来了漫长而痛苦的康复期。与手术室内争分夺秒的抢救相比,康复期虽危险性不大,却是精神和肉体的双重磨砺。此前,佛山市领导特地致信林伟光,鼓励他用坚强的意志战胜痛苦的康复训练,“康复的过程最熬人,也是对人意志的磨炼。”

  2017年3月初,林伟光勉强能下床后,拄着拐杖如婴儿学步般,一步一步地向前挪动,“每一步都是钻心地痛。就像机器散架重组,肯定要经历一段磨合期。”林伟光说,由于受伤的部位太多,基本上等于“骨骼重组”。只是与机器金属零部件之间的机械磨合相比,康复中的肌肉、骨骼之间的“磨合”,显然要疼痛上许多倍。

  就这样,在长达半年多的康复期内,在医护人员的专业指导下,林伟光一丝不苟地完成一个个康复动作。其中,受伤最重的右手,至今仍无法伸直,令他最为担忧,“会继续做康复训练,希望早日能重新举起枪。”

  

  热爱警察职业,不畏流血牺牲

  从警20余年来,他先后负伤30余次,8次伤重住院,2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林伟光十分坦然:“我热爱警察这个职业。既然我爱它,就要面对它的全部,包括它的危险,甚至是流血和牺牲。若因害怕缩手缩脚,那什么都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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