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福检察院以"工匠精神"深化生态检察
江西省安福县境内现有南方红豆杉、楠木、樟树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0余种,尤其香樟奇多,现有400年以上的古樟1万多棵,被誉为“中国香樟之乡”。近年来,受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为加大县域珍稀植物保护力度,巩固和深化生态检察工作成效,安福县检察院勇于“亮剑”,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搭建工作平台,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预防机制,为良好的生态环境筑起一道“绿盾”。积极开展服务“秀丽樟乡”建设专项行动,成立专门办案工作组,重点打击非法采伐、毁坏樟树、楠木、红豆杉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2016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批捕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7件11人,提起公诉21件47人,其中非法采伐、毁坏樟树案17件27人,非法采伐红豆杉案2件9人,非法采伐楠木案2件11人。 同时,该院按照以点带面、发散铺开生态检察工作网络的思路,在原始生态保护较好的乡村先行设立专项行动联系点、保护点和示范点,建立生态保护工作群,确定联络人,大力宣传生态环保法律知识,充分发挥生态保护联络人收集掌握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线索及时性的优势。同时,派出宣传小分队,深入林区、景区、矿区开展生态检察专项宣传活动,通过展示展板、发放宣传册、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宣传专项活动成果、解答疑问疑惑,号召广大群众关心爱护身边的青山绿水,共同维护美丽的生活生态环境,形成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服务“秀丽樟乡”建设专项行动是我院生态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院始终把生态检察工作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政治工程”、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来抓,深入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扎实推进“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按照“突出重点、培育亮点”的工作要求,开展了服务“秀丽樟乡”建设专项行动,着力打造更具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生态检察工作品牌。 接下来,我们将以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新起点,将生态检察工作与公益诉讼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生态领域办案力度,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实效,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举措,切实增强担当实干的勇气,激发争先创优的斗志,用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推动安福生态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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