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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老问题紧盯新变种 政法机关反四风防“节日病”

2018-01-02 15:08来源: 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元旦春节,这些行为不能有。”2017年12月28日,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图文并茂提醒干警,“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出入私人会所”等8种行为千万不能有,确保廉洁过“双节”。
  去年12月上旬,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华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一文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中央政法机关召开党组(委)会议,传达学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同年12月底,最高检下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修改下发禁酒令,明确“六个严禁”,在检察机关公务活动中全面禁酒。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采访江苏、河南、四川、吉林、陕西等地基层政法机关了解到,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各地政法机关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查老问题、紧盯新变种,深化作风建设,特别是紧紧抓住节日节点,坚决刹住节日不正之风,严防“四风”问题借节日之机“还魂”。
  明察暗访公开曝光
  以往的实践表明,节日往往是“四风”问题的高发期,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多发,也容易出现“四风”的新变种。
  2018年元旦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日,也是《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出台后的首个重要节日。各地政法机关通过下发通知、公布举报电话、严格督察等形式,严防“节日病”发生,营造风清气正过节氛围。
  吉林省长春市司法局下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对党员干部明确提出“七不准”,包括不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各类红包、卡券和年货节礼,不准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隐秘场所等。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通过组织学习会、制发短信提示等方式,重点提醒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引导民警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
  各地政法机关还通过在节前组织干警观看系列警示教育片、发送廉政短信、给干警家属发倡议书等方式,筑牢反“四风”思想防线。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院长杨晓春告诉记者,常熟法院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建立“两节”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有关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第一时间逐级报告,第一时间调查处理,杜绝“推绕拖”。
  “我们节前专程走访了周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排查有无寄存礼品、收受节礼现象。”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姚建军说,新城区法院节日期间监督不断、检查不停,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纠正并做好线索登记,跟踪督办,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专门制定《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2018年元旦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监督检查“不得进入有陪侍服务的酒吧、KTV、桑拿等娱乐场所”等10个重点场所。
  “元旦期间,我们按照不提前招呼、不固定时间、不固定路线‘三不’原则,邀请人民监督员明察暗访,凡发现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典型案件,一律予以公开通报曝光,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震慑作用。”常州市检察院监察处副处长吴志勇说。
  完善机制划定红线
  “四风”顽疾积弊已久,纠正“四风”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2017年,各地政法机关通过进一步完善机制划定红线、创新警示教育方式、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抓好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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