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新闻中心 >

上交所:八类违规行为成2017年监管重点

2018-01-01 17:26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上海1月1日电(记者潘清)2017年资本市场监管全链条趋严,交易所也强化了针对各类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消息显示,2017年上交所纪律处分数量和力度显著提升,八类违规行为成为监管重点。
  统计显示,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证券异常交易监管以及债券市场监管三大领域的违规行为,2017年上交所共实施纪律处分90件,同比增长近30%;采取监管措施4942次,共涉及5373个市场主体。
  据了解,2017年上交所主要针对八类违规行为强化了监管:
  一是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重大恶性违规,主要涉及严重破坏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拒不配合监管、市场影响极其恶劣的违规事件;
  二是证券异常交易行为,主要涉及虚假申报、拉抬打压、对倒对敲、严重非理性交易等影响正常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
  三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主要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隐瞒控制地位逃避应有义务以及滥用控制地位实施利益输送等情形;
  四是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违规,主要体现为业绩“注水”和不当粉饰等情形;
  五是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停复牌违规,主要涉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不审慎导致公司长期停牌以及重组信息披露违规;
  六是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违规买卖股份,主要涉及达到权益变动标准未停止买卖并及时披露、短线交易、违反上市公司股份减持相关规定等情形;
  七是公司重大事项披露违规,主要涉及业绩预告、重大交易等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等违规行为;
  八是公司债券发行人违规,主要涉及信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责任编辑:韩佳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