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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起 这些新法规将影响你我生活(2)

2018-01-01 15:1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此外,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10新版水污染防治法将施行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6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法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法律增加了河长制的相关内容。此外,新修改的法律规定,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 
  11发票新规即将施行 代码增至12位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发票使用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从现行的10位调整为12位。 
  12首部核安全法建立从高从严核安全标准体系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获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首部核安全法,此次新制定的核安全法贯彻落实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从高从严核安全标准体系,为实现核能的持久安全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13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颁布,并于2018年1月1日实施。据了解,新促进法是在2003年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14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 参与刷单炒信最高罚200万 
  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法明确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同时规定,“刷单炒信”和帮助“刷单炒信”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甚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14导游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强迫游客购物 
  11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导游管理办法》,对导游执业的许可、管理、保障与激励、罚则等作了明确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导游执业过程中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向游客索取小费等十一项违法违规行为。 
  16网络餐饮新规:外卖商户应有实体店 
  国家食药监局日前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办法共46条,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17新《地图审核管理规定》正式发布 
  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新修订的《地图审核管理规定》。《规定》共34条,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17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等八部法律修改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修改,该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19拖欠工程款将被列入“黑名单” 
  住建部日前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拖欠工程款等情形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同时,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 
  20公共图书馆四类服务全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服务、管理和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提到了四类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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