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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收官 2018年将全面推开

2018-01-01 15:16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原标题:抓住规范行政执法的牛鼻子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收官 
  堪称2017年行政执法领域关键词的“三项制度”试点现已进入总结阶段。这三项制度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给出的时间表,2017年年初国务院确定的32家推行三项制度的试点单位,应于12月20日前将试点总结报告、材料汇编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重要任务情况总结表》径报国务院法制办。 
  面临大考,这些试点单位将会获得怎样的评判?国务院法制办党组书记、副主任袁曙宏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三项制度试点对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整体性、基础性、突破性意义,评价三项制度试点是否取得实效,不能仅凭制度和文件说话,要看老百姓是否有切实的“获得感”。比如,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后,群众是否感受到执法更加透明,暗箱操作是否减少;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后,群众是否感受到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冲突是否减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后,群众是否感受到重大执法决定在实体和程序上更加合法合规,行政复议和诉讼相关数据是否有所改观等。 
  三项制度是突破口 
  2017年1月,还是春寒料峭之时,一份经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文件,启动了行政执法领域的一场革新。 
  这份文件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围绕该文件的出台背景,官方解读毫不讳言地指出是“坚持问题导向,试点任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行政执法不规范、办事效率低、影响营商环境、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 
  “三项制度是规范行政执法的关键环节。”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说,行政执法的范围很广,涉及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行政执法的复杂性要求必须找准突破口,“这就是为什么选择从这三项制度入手”。 
  据介绍,《方案》所要试点的三项制度皆是对症下药: 
  执法公示制度,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对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执法活动,实现全过程音像记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证合法行政,守住法律底线。 
  《方案》确定的试点单位有天津市、河北省、安徽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以及国土资源部等32个地方和部门。 
  执法信息网上公开 
  这三项行政机关寻求自我约束的制度,燃起了各试点单位的热情与积极性。 
  试点单位纷纷从建章立制开始。据国务院法制办统计,仅在制定相关配套制度上,试点地方和部门已制定7581项相关制度,一些制度在一些领域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 
  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统一的公示平台在许多试点单位建立起来。例如,国土资源部执法公示平台,确定的公示材料清单包括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结果等。 
  山东省淄博市建立了行政执法网络平台,将其确定为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归集所属部门行政执法信息。 
  北京市食药局逐一梳理并确定公开行政处罚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 
  广东省正推动建立全省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平台。 
  值得关注的是,试点单位对于执法决定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公开。国土资源部、河北省公安系统、广东省地税局、天津市等基本做到了行政处罚决定全文或部分网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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