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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开征在即 专家详解首个绿色税种四大看点(2)

2017-12-31 13:11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值得关注的是,环保税法制定了减免税规定。例如,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限定了适用减税的条件。
  这税谁来征?--税务环保部门联动征管
  一个新税种落地的最大挑战就是征管环节。
  环保税法是我国第一部明确写入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确定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
  “环保税作为新开征的独立绿色税种,以排放应税污染物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有别于其他税种,专业性强,征收管理较复杂。为此,环保税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工作配合机制。”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
  “对部门配合作出如此高要求在我国各个税种的征收中还是第一次,有必要从法律法规层面对征管机制作出明确具体规定,以防止职责不清和征管漏洞。”施正文表示,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分工协作的征管工作机制,明确了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的职责范围、两部门工作配合机制等。
  专家指出,环保税法的有效实施需要一系列健全的配套规定,实施条例只是一个综合性的配套法规,仍然需要其他更为专门和细化的配套规定。
  王金南透露,环境保护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已就实施条例起草、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制定、管理信息互相交送等方面开展密切合作,共同部署环保税征管工作的各项事宜,相关配套办法将陆续发布。(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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