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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秘书长刘喜杰等被“双开”

2017-12-30 16:07来源:中国警察网浏览:手机版

  吉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原党组书记、主任刘喜杰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吉林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对吉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原党组书记、主任刘喜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喜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搞钱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喜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喜杰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察厅报请吉林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刘喜杰简历

  刘喜杰,男,1962年5月生,汉族,吉林省前郭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入党。

  2001年3月至2005年4月,任白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5年4月至2006年8月,任白山市委副书记;2006年8月至2007年1月,任白山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2007年1月至2008年6月,任白山市委副书记、市长;2008年6月至2008年12月,任四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2008年12月至2010年4月,任四平市委副书记、市长;2010年4月至2015年10月,任四平市委书记;2015年10月至今,任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兼)。

  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崔洪海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吉林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对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崔洪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崔洪海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崔洪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观念淡漠,私欲膨胀,以权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崔洪海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察厅报请吉林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崔洪海简历

  崔洪海,男,满族,1960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1978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8月,任通化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2004年4月,任吉林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1年6月,任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8月,任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主任(正厅长级);2013年7月,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主任);2017年1月至今,任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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