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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医三院等医用气体致盲:一审判决未公布气体成分(2)

2017-12-29 13:24来源: 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叶波表示,本案要等天津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执行后,才能由民事法庭恢复审理。
  今年9月2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了行政判决,责令被告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十五日内对原告叶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答复。审理过程中,滨海新区法院追加天津晶明公司为第三人,但天津晶明公司不服该判决结果,随即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7年12月12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涉事企业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据了解,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最晚将于2018年1月3日公布。(记者曾金秋)(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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