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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完成31省份全覆盖 明年要杀回马枪(2)

2017-12-29 12:3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2013年,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大气十条”,提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即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即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环保部介绍,今年1至11月,全国PM10浓度比2013年同期下降21.5%,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PM2.5浓度分别下降38.2%、31.7%、25.6%,北京市PM2.5浓度接近60微克/立方米。 
  据介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地区、部分时段环境空气质量超标问题突出;大气污染治理的区域进展不平衡,部分省份相对滞后;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公路货物为主的运输结构尚未转变,污染物排放量大。 
  环保部表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要继续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有关部门将委托中国工程院对“大气十条”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评估,总结经验,找准不足,提出对策。同时,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第二阶段指导性文件研究工作,明确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明年或对首轮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对于下一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环保部透露初步考虑2018年对第一轮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紧盯问题,压实责任;同时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针对重点地区大气污染、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污染,以及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 
  此外,还将对第一轮环保督察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督察机制,为后续督察做好准备;研究推进环境保护督察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督察工作机制,逐步将环境保护督察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积极指导地方建立省级环保督察体系,实现国家督省、省督市县的中央和省两级督察体制机制,发挥督察联动效应。(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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