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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聆听法治的声音

2017-12-28 10:23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十大刑事案件,不过是社会生活一个很小的片段,但透过它们,仍可窥见法治现状的一斑。岁末之际,让我们跟着这些案件,聆听法治的声音。 
  十起案件中,有三起涉及改判,其中“孙氏三兄弟案”和“无证收购玉米案”是再审改判,“辱母杀人案”是二审改判。尽管改判原因不尽相同,但改判说明,让被告人承受之前判决确定的刑事责任是不公平的。 
  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大力加强人权司法保障,高度重视纠正和防范冤错案件,这些为案件纠错创造了良好条件;错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是司法机关的庄严承诺和办案追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审视三起改判案件,我们听到法治进步的足音;每一个公正判决,都是“法治好声音”。 
  依法办案是司法机关的事儿,但实现司法公正却离不开社会各方面的参与。“辱母杀人案”一审判决后,多家媒体对判决提出商榷意见;“无证收购玉米案”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并未上诉,判决已生效,是媒体的报道让围绕案件的争议为公众知晓,最终推动最高法院指令再审;南京火车站猥亵案,也是有心网友将图片发到网上引发关注,并引起办案机关注意。民众朴素情感不能代替法律,如何更好实现民意和司法良性互动是一个重大课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机关不能关门办案。舆论在很多案件中的发声,是2017年又一“法治好声音”。 
  2017年,我们听到的并非都是好声音:在湖北荆门,胆大妄为的嫌疑人叫嚣着“活埋律师”,而警方在作案车辆中搜出的布袋、铁锨提醒,他们可能真的不只是说说而已;在陕西周至,正常行使采访权的记者被多次殴打,最终被关进医院太平间,嫌疑人高喊“你不是要调查太平间吗?让你今儿在里面呆个够!”;在河北唐山,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交通肇事责任人理直气壮:“反正我判几年,最起码我这点钱,我也不用还了”……这些声音、发出这些声音的人,让我们认识到法治建设路上不会是一马平川。 
  至于杭州保姆恩将仇报放火烧死雇主一家四口,携程幼儿园教师虐待儿童,更让我们认识到人性之恶。漠视规则危害社会,用法律视角审视,犯罪的人可以看作“病人”,而能治愈他们的,也只有法律。 
  和上述言行令人气愤不同,郎永淳醉驾却让人不乏惋惜。虽然他已从央视离职,但仍是有一定影响的名人,多年自律积累的良好形象因一次醉驾而倒塌。有网友找出他当年在央视时播报醉驾新闻的画面,一个对醉驾危害认识如此深刻的人最终栽在这上面,让人感慨。很多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要难得多。法治建设也要切忌“光说不做”。 
  审视十大案件,除了令人欣喜的进步,我们也看到一些问题和缺憾。我们不会为此沮丧,作为社会个别现象,它只会让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法治建设不会一帆风顺,让我们思考:建成法治社会,需要迈过哪些沟坎爬过哪些山。(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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