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法院 >

11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3)

2017-12-27 12:41来源:教育部网站浏览:手机版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

       各地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积极有效预防

       1. 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 组织开展家长培训。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