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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莎姐”品牌从未检向普法教育拓展(2)

2017-12-25 17:42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九龙坡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害人胡某进行心理咨询与干预,帮助其消除心理阴影。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因胡某户口不在当地、无法入学的问题,帮助胡某一家争取到5000元司法救助金。 
  …… 
  据统计,今年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共起诉严重犯罪未成年人1128人,不起诉失足未成年人109人,观护教育12人。 
  “莎姐”检察官罗文磊同时也是大渡口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加入‘莎姐’已经有10个年头了,‘莎姐’诚心教育、倾心挽救的理念早已在心底生根发芽,对于我办理成年人犯罪案件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罗文磊说。 
  2016年底,在家待业的小浩(化名)觉得小区里经常有汽车随意鸣笛,影响他的作息,先后用弹弓打碎了3辆轿车的车窗,其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罗文磊负责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 
  “小浩刚满20岁,做出这样的行为主要是就业压力比较大,一时冲动才做错了事。”罗文磊认为,如果将案件一诉了之,这个男孩的人生中将布满阴霾。 
  于是,罗文磊试着将“莎姐”的办案理念运用到该案中,对小浩进行心理咨询,了解其犯罪原因、家庭情况、就业面临的问题等,劝导其赔偿被害人维修费用、上门赔礼道歉。同时,与小区物业保持联系,对小浩进行考察监督。 
  在三个月的办案期限内,罗文磊对小浩进行了行为矫治,小浩的性格更加开朗了,被害人也谅解了他。最终,大渡口区检察院对小浩作出微罪不诉的决定。 
  “将‘莎姐’办案理念适用到其他案件处理的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展现司法的柔性与温情。”罗文磊介绍,目前,大渡口区检察院已探索将“莎姐”办案理念运用到办理轻微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以此更好地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 
  拓展:开启全民普法新篇章 
  据了解,早在2014年,大渡口区检察院就组建了“莎姐”法治宣讲团和“莎姐”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探索实行“定点式”联系、“菜单式”选题、“专题式”宣讲、“问卷式”反馈等机制,积极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12月6日,梅玫走进大渡口区九宫庙街道锦霞社区,开展普法宣讲。梅玫以互动问答作为开场白,迅速抓住了在场数十名社区群众的心。随即,梅玫讲述了自己经办的一个电信诈骗案。 
  案例一讲完,听众们纷纷议论起来。“对头!我身边就有人被骗过!”“这说明大家防骗意识不强,我们平时要多学点法律知识,以免上当受骗……”看到大家情绪被调动起来,梅玫趁机结合案例,宣讲相关法律知识。 
  “这样的宣讲会,我们听得懂,非常好!”宣讲结束后,社区老人魏天荣说。 
  “莎姐”在探索中前进,品牌在传承中发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全民普法的要求,重庆市检察院党组决定,进一步拓展“莎姐”的内涵与外延,面向社会大众,开展“莎姐”大普法活动,全市检察干警和广大志愿者将以“莎姐”名义,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特定群体等法律“六进”活动。 
  重庆市检察院同步推出“六个一”措施,即成立一个法治宣讲团,推出一个“莎姐”普法预约菜单,开发一系列“莎姐”普法产品,打造一批“莎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立一个以案释法案例库,评选一批“莎姐”普法先进团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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