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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农民工“讨薪难”应有长效保障机制

2017-12-16 13:22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12月1日表示,我国推动治欠保支工作不断取得成效,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进一步得到有效遏制。为确保2018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天起到2018年春节前,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12月3日《经济日报》)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欠债还钱,是最朴素的法治原则。农民工付出劳动,理当顺利地拿到劳动报酬。从法律上看,欠薪(尤其是恶意欠薪)已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是涉嫌违法犯罪了。
  欠薪问题是一个法律问题,根治“讨薪难”工作成果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从法律上看,农民工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还可向工会和劳动保障行政机关投诉讨薪,或者依法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讨薪,这是法律赋予农民工讨薪的权利。
  对政府、工会而言,当一个问题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的时候,我们就要从现象中找原因。笔者认为,根治欠薪,落脚点应在法治,应通过法律去约束个别“黑心老板”的违法行为。对恶意欠薪行为,必须追究法律责任。这既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保障措施。
  农民工背井离乡来到城市打工,各种信息、资源欠缺,靠他们自己维权显然难上加难,因此政府必须站出来,义无反顾地为他们撑腰。一些农民工代表也坦言,他们不怕被欠薪,也不怕讨薪难,就怕“自己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不知到底该找哪个部门”。正如著名公益律师佟丽华所言,终结“年年欠薪年年讨”的怪圈现象,一方面需要地方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真正地负起责任,把农民工的冷暖切实放在心上。另一方面,需要建立起严格的农民工薪酬管理机制,从制度层面和操作实效上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及时发放。
  在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从实践情况看,遏制欠薪,一是要建立起长效机制,建立讨薪绿色通道。其中,劳动保障、信访、公安等部门应当和司法机关、工会携起手来,形成打击恶意欠薪的合力。二是建立特殊的常态化保障机制。从制度建设、常态化服务、管理创新等方面着力,尤其要增强惩处“恶意欠薪罪”的执行力,让法律真正成为劳动者权益的守护神。三是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制度。不论原因如何,只要存在拖欠,均需优先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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