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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系列主题

2017-12-15 12:19来源:中国警察网浏览:手机版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阐述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和信心,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12月12日至14日,第三期公安部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举办。参训的78名部机关正处级(现役正师职)领导干部一致表示,经过3天的集中学习和交流讨论,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与领悟,在今后工作中,将更加注重发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治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做好新时代各项公安工作。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动法治建设进入新时代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各种突出矛盾和问题的紧迫需要,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必然要求。

  公安部互联网违法犯罪信息监控中心处长邹勇说:“全面依法治国,要体现全面,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都要依法,理念、体系、制度等各个层面都要依法,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各个主体都要依法守法。树立和维护法律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激发社会活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纵观中国五千多年历史,法治建设与国家发展息息相关。重视法治、法治昌明,就国泰民安;忽视法治、法治松弛,就国乱民怨。”离退休干部局办公室主任张宏强认为:“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法治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追求,是一个国家实现富强的必经之路。只有真正实现法治,我们每个人才能平等享受应有的权利,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能获得扎实可靠的制度保障。”

  警务保障局来京就医指导中心处长王文劼说:“法律是治国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依法治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这是当代中国推进法治建设目标的科学定位,也是中国法治建设进入新时代的重大任务。”

  “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从全面依法治国到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既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经验的深刻总结,又是对新时代法治建设目标的科学定位。

  法制局法制研究指导处处长锁正杰认为:“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中既是重要参与者、践行者,更是关键推动者、维护者。应当牢牢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取向,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中的生力军作用,为促进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要紧紧围绕实现法治公安目标,坚持不懈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紧扣人民群众新期待,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社会治理作了富有深刻内涵的表述,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社会治理实践的发展和创新提出了新目标和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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