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桐柏县检察院"三个三"模式惩治扶贫领域微腐败
本报讯(通讯员汪宇堂 周闻胜)河南省桐柏县济源镇某村主任李某林,利用负责本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之便,与他人合谋,多次采用虚报造假等方式,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共3.98万元。日前,经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李某林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这是该院实施“三个三”模式成功查处的扶贫领域又一“微腐败”案例。 桐柏县检察院检察长王玉新介绍说,所谓“三个三”模式就是以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抓手,坚持“三个强化”,即强化组织保障、素能提升和内部协作;坚持“三个注重”,即注重选准突破口、精细化初查和深挖窝案串案;坚持“三个确保”,即确保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精准打击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三个强化”——引导侦查,凝结办案智慧。去年6月,该院及时成立了查办涉农惠民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干警系统学习国家惠农扶贫政策,主动到县有关部门了解情况。通过强化内部协作,推进“四个统一”(统一管理案件线索,统一收集相关信息,统一调度办案力量,统一协调侦查活动步骤),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侦查取证、讯问犯罪嫌疑人等,确保案件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了。 “三个注重”——精细初查,提高办案质量。在精细化初查方面,根据涉农扶贫案件涉及面广的情形,该院在初查中注意案件可能引发的纵横联系,科学制订侦查方案。他们灵活运用“三十六计”中的相关策略,做到初查工作步步为营、环环相扣。 “三个确保”——堵塞漏洞,提升办案效果。去年年底,该院撰写了《关于我县涉农扶贫项目分配实施验收提款中存在五大漏洞应重视》报告提交给桐柏县委,引起县委高度重视。同时,该院结合办案,向民政局等8个政府部门发出12份检察建议,促使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完善长效保障机制。此外,该院坚持“追赃归库、重置扶贫”的原则,在办理案件后,将已追回扶贫赃款均按意见要求归入国库,重置后按规定进入扶贫开发专户,用于精准扶贫。 王玉新介绍说:“‘小微腐败’往往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影响政府机关形象,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通过实施‘三个三’工作模式,我们已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人,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下一步,我们将长期关注予以治理查处,‘拍蝇打虎’,强力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的政务格局。”(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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