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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质监局原局长朱琳涉嫌受贿案开庭

2017-12-05 13:0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讯(记者 吴贻伙)经安徽省阜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朱琳涉嫌受贿一案在阜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阜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德文出庭履行职责、支持公诉。 
  阜阳市检察院共指控朱琳5起受贿事实,其中指控朱琳收受或者索取的最大一起贿赂款总计352万余元来自于马某。自2001年起,朱琳利用担任安徽省政府驻京办副主任、主任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马某的请托,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王某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总经理,马某公司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建设中石油加油站、经营管理高速公路服务区,仇某调任中电联合重型燃气轮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2年下半年,朱琳利用担任省质监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马某的请托,在马某等人设立的安徽省清晰智能化设备有限公司与省质监局合作建立安徽省电梯物联网安全监控平台一事上提供帮助。 
  2004年起,朱琳安排其儿子在马某等人设立的安徽金安高速公路服务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康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工作。自2008年春节后至2017年4月,朱琳的儿子在马某的上述公司中不再从事实际工作,但仍从公司领取工资、奖金等共计人民币148.95万元。朱琳对上述情况知情。2010年8月,朱琳安排其儿子以借钱的名义从马某处索要人民币50万元,至案发未还。2016年上半年,朱琳为了帮助其儿子投资奇虎360项目,向马某索要人民币150万元。此外,朱琳还自己收受马某人民币4万元。2017年4月,朱琳案发,朱琳的干女婿将上述150万元退还给马某。 
  庭审中,朱琳对收受或索取马某的贿赂事实予以否认,对其他4起指控没有异议。 
  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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