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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死你"扰民怎么破? 专家:或被追究刑责(2)

2017-12-05 13:01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记者注意到,民间借贷业务中也常会涉及到“呼死你”等外挂软件的使用,不少催客在债务催收时会采用“呼死你”等手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熊丙万告诉记者,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债务催收的相关内容有明确规定,不当的催收方式可能会对债务人的基本生活安宁、隐私、家庭、职业甚至生命造成严重影响,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由于“呼死你”呼出的号码较为多变,很难确切知道呼叫者的详细信息,因此,被呼叫者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被谁骚扰了。 
  那么,在没有通话内容等作为证据的前提下,被呼叫者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民可以登录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官方网站进行举报维权,可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投诉举报,如果情况较为严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刘权建议。 
  软件免责声明条款是否有效? 
  记者发现,此类外挂软件在安装使用前通常会有一个使用声明,需要用户点击“同意”后才可以使用。该声明内容一般为:本软件仅用于用户自己测试或学习借鉴使用,请勿用于对他人非法骚扰攻击,若您选择同意则表示接受此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将由您个人承担,本软件制作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刘权认为,此免责声明属于格式条款中的“霸王条款”,显失公平。用户选择同意接受此协议,表示愿意接受相关合同义务的要求,但软件制作者并不能以此主张免除自己的所有责任。相对于用户来说,软件制作方掌握更多的信息,具有信息优势,协议双方实际上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从公平角度考虑,如果发生法律后果,具有优势地位的软件制作方不能免除责任,而是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本文开头提到的通信运营商以“呼死你”等属于外挂软件为由不予处置的做法,刘权认为,通信运营商处置此类外挂软件可能确实存在难度,需要成本,但不应当完全撇开责任。人们使用电话或手机时,已经与通信运营商建立了消费合同关系,运营商应该维护使用者的正当权益。尤其是在电话实名制背景下,运营商应拒绝为非实名用户提供通信服务,即应确保人们接收的来电和短信均为实名登记用户所呼入或发出的。 
  “‘呼死你’软件最初开发时的用途是正面的,但是,正如医用麻醉剂,其使用等应当受到有关部门的严格管制,慎重考虑是否可以投入商业使用,如果投入商业使用,应当确保不会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熊丙万不无担忧地表示。 
  在熊丙万看来,对于此类问题,法律其实并不是完全空白,只不过是在一个抽象层面作出规定。从法律适用角度考虑,此种情况可以适用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或者类推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的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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