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危险驾驶十大案例 前10月涉案16万人
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发布,今年1至10月,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查处危险驾驶涉案人员16万人,目前已有5.9万人被判处刑罚,其他案件正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过程中。 在查处的危险驾驶案件中,醉酒驾驶案件占99.25%。为了让大家深刻认识到危险驾驶的危害,公安部交管局从审结的危险驾驶案件中,选取十个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案例一: 2017年4月4日,张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上海市嘉定区时遇交警执勤,遂倒车逃离。在逃离过程中撞击停放路面的其他机动车后,被执勤交警当场抓获。经查,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41毫克/100毫升。4月27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案例二: 2017年4月18日,李某醉酒驾驶小型客车在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34毫克/100毫升。6月2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案例三: 2017年9月21日,何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在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被群众举报。经查,何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33毫克/100毫升。9月28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何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案例四: 2017年9月26日,石某醉酒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与吕某停放的小型轿车相撞。经查,石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91毫克/100毫升。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石某拘役1个月15日,并处罚金2000元。 案例五: 2017年4月9日,陈某、吴某各自驾驶二轮摩托车,随意变道并反复穿插、超越其他正常通行车辆及行人,互相追逐竞驶,经群众举报被交警查获。6月15日,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吴某拘役3个月15日,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陈某拘役2个月15日,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案例六: 2017年2月26日,黄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严重超员,从浙江省兰溪市驶往金华市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该客车核定载客30人,实载61人。6月6日,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黄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案例七: 2017年3月22日,李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严重超员并违法从事校车业务时,被执勤交警查获。该车核载7人,实载21人(其中学生20人),超员200%。8月25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公安部拟修改规定明确群众拍照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可作为处罚证据 11-02
- 北京警方2018年刑拘涉毒嫌疑人1246名 01-20
- 浙江召开公安系统功模表彰大会 车俊袁家军看望公安功模 12-03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王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 05-15
- 安徽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 李锦斌李国英分别作批示 02-04
- 中越海关联合查获8.25吨走私穿山甲鳞片案 08-01
- 善南分局主动服务 为企业发展助航 07-22
- 钢铁战士”是怎样炼成的? 记武警陕西省总队咸阳市支队八中队二 08-27
- 我国将建留守儿童信息系统 以期实现精准关爱 09-25
- 湖北摧毁一大型涉黑社会性质组织 04-13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