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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虐童事件频发 幼教机构应严把“从业禁止”关(2)

2017-11-30 16:36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孙永记表示,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拟和教育局、辖区幼教机构联合出台文件,严格录取幼教工作人员条件,不准有劣迹的老师、保育员从事相关的工作。

  作为一名幼儿家长,刘婷也发现,日常生活中,很少看到幼儿园张贴看护人职责、幼儿园保育职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这一点和中小学校差别很大。她建议相关幼教机构从自身抓起,加强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幼教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要求其具有与职业相匹配的法律素养。与此同时,有关教育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各类幼教机构的制度建设不定期排查,加大监管力度。

  “希望国家尽快出台‘学前教育法’,规范幼儿教育领域从业人员资质,加强国家资金扶持,加大监管力度,对幼教机构、幼教从业人员、幼儿家长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已连续四年领衔提出希望国家尽快出台“学前教育法”议案的王家娟认为,对最小孩子的教育,理应配置最高素质的老师、保育员等从业人员。我国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幼儿数量激增,而规范化幼儿园、高素质幼教人员的数量却没能相应增加,这是幼教领域频繁发生恶性事件的根本原因之一。

  在王家娟看来,针对幼教领域的不法现象,国家应“出重拳”,不仅包括安装监控设施、配置督学、加强监管,还应该尽快出台专门的法律。“要让有资质的高素质人才从事幼儿教育,有关行政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执法检查,要让有侵害幼童劣迹的人终身‘禁止从业’,让所有幼儿园的孩子一视同仁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让所有家长放心!”王家娟表示,她会就学前教育立法一直呼吁下去。(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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