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4个生态农业示范区获专项补助 最高补助200万元
日前,福建省财政厅下达2017年农业生态建设专项资金1700万元,用于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和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以及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据悉,福建全省共有14个农业示范区获得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包括10个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1个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2个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和1个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示范区。 其中,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项目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具体补助标准由市、县(区)根据建设内容确定。 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具体项目补助标准由县级根据建设内容确定。(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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