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近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单位联合出台文件,决定在全省建设领域推行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并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从其银行保函额度中直接划支。 根据规定,凡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以银行保函方式或者以现金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分别按工程中标价的2.5%向工程项目属地商业银行办理保函。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如出现各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从其银行保函额度中先予划支。(责任编辑:韩佳欣)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昌平区流村种出“舌尖上的百合” 12-13
- 为安徽蔬菜农业生产插上“智慧”翅膀 09-03
- 四川:补奖政策好 脱贫奔小康 08-13
- 农村土地征收需保障农民公平博弈权 10-22
- 我国"绿色超级稻"新品种累计推广面积9000万亩 10-26
- 加快布局“无人农场” 05-27
- 201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呈重发趋势 农业部门加强监测预警防控病虫 01-24
- 以学促干推动十九大精神在苏区南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01-13
- 农业部启动2014年“百乡万户调查”活动 03-04
- 国际社会热评习主席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主旨演讲 11-12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