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媒体前沿 >

商业时代如何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乱象(2)

2017-11-23 17:26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针对存在的外因,意见第一条便提出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非营利性质和严禁商业资本介入。同时也对各级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提出,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不得以发展经济、促进旅游等名义助长“宗教热”。
  对于不容忽视的内因,意见提出支持佛教界道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抵御商业化侵蚀的能力。
  学诚表示,抵制商业化的根本之道还须加强自身建设,加快中国佛教的现代转型,让传统的寺院在现代文明里焕发新生。各个寺院应建立僧俗有序的系统学修体系,构建以戒律清规为基础的现代管理模式,加强规范传戒,坚持基本宗教生活,从根本上保证佛教教职人员的整体素质。
  李光富说,对于道士,必须严格遵守道教戒规戒律,弘扬抱朴守真理念,自觉抵制奢靡之风和逐利活动。同时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
  有关负责人表示,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不仅牵涉面广,而且利益纠葛复杂。因此,意见强调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住建、文物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各自领域监管和治理力度,对存在商业化问题的场所和组织,其主管部门负主要治理责任,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任编辑:韩佳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