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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靖江重奖“毒地”举报人周建刚(2)

2017-11-18 16:43来源: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北青报:对你举报环境污染的行为,靖江市政府奖励30万元。奖励是以什么形式给你的?
  周建刚:这次回去后,政府方面讲,从发现污染到排除险情,我做了很大贡献,政府很认可,很明确要对我重奖,各部门决议后,决定奖励30万元,后来开给我一张支票。支票是单独的,跟其他款项分开,上面有我名字。因为眼前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所以没搞授奖仪式。我觉得,这种奖励方式对我已经是最好的认可。没必要浪费精力和资源搞仪式。这个双方都达成了共识。
  北青报:我记得靖江市环保局去年曾奖励你3000元,按照《江苏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规定,这是最高奖励标准。你怎么看这次重奖30万元?
  周建刚:3000元,是靖江市环保局对我打12369举报热线的奖励。这次30万元,奖励的主体是靖江市政府。我自己理解:政府通过我的举报,通过调查,切切实实地排除了一个重特大隐患。另外,我一直配合政府对污染地块的处理,所以有了后面的30万元。这是一种认可,也是一种鼓励。重奖30万元,对我来说是意外的惊喜。这个奖励,钱多钱少,对我而言不是很重要。我能感受到,政府在这件事情上对环境问题的重视。这是个重大进步,也是目前国内对环境污染举报做出的最高奖励。
  北青报:补偿和奖励,弥补了你的损失吗?
  周建刚:如果算细账,可能算不完。我觉得这些数额的高与低不是特别重要。有了补偿,有了奖励,我已经感到很欣慰。我能感觉到政府在处理问题时比较积极,比较阳光的态度和意识。我也不想让这个事拖太久。
  谈案件
  “内心原谅了”污染制造者
  2016年12月,江苏省泰州市检察机关对“靖江毒地”案提起公诉,检方以污染环境罪起诉周某等3名涉案人员。此案一审已经开庭,尚未宣判。
  北青报:在这起环境污染公诉案件中,你是什么角色?
  周建刚:我是被害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成为原告的理由是,我在财产、身体、精神等各方面受到损害,是“毒地”的受害者。
  北青报:你见到被告人了吗?有没有交流?
  周建刚:在法院,庭前沟通的时候见到过部分被告人。周某快70岁了,很慈祥,也很坦诚。
  他讲了一些过去的情况,表达了歉意。他表示,该承担的他会承担。从某种角度讲,“毒地”的发生,也有一种历史原因,大家都很清楚。我对他也有同情,内心原谅了他。
  北青报:经司法机关协调,涉案公司签订1.9亿元环境修复协议。你对这个协议了解多少?
  周建刚:据我的了解,这个协议比较简单。1.9亿元,主要用于排除污染和土壤修复的各项支出。
  北青报:这个案件审理到哪个阶段了?之后还会参与吗?
  周建刚:一审还没有判决。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我和被告达成了庭前和解。一方面,我对被告出自内心地谅解了,被告也对我两年多消耗的精力做出赔偿,也是对我投资和治病等方面的一个合理补偿。达成和解后,我就撤诉了,退出案件,不再参与。
  北青报:对大环境有什么感触?
  周建刚:感觉这两年多,国家层面对环境问题更加重视。“靖江毒地”案,是三部委第一次联合挂牌督办的环境污染案。我能感觉到国家层面有一个高度的关注。近两年,国家在环保方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重拳出击,有阳光积极的一面,对老百姓、对全社会都是好事。
  谈变化
  随手拍污染  打12369已成习惯
  两年多来,周建刚的病没有痊愈,一直在治疗当中。和过去相比,他从环保一窍不通的商人变成积极的环保志愿者,随手拍污染、打12369,已成生活习惯。
  北青报:两年过去,你自己有什么变化?
  周建刚:我原来是一个对环保一窍不通的商人,现在我时刻关注环保问题。在生活中,看到哪里的烟囱冒黑烟、河里冒污水、垃圾满地,我都会神经质、条件反射式地掏出手机拍照发朋友圈、发微博,或者向环保部门反映。12369是我经常拨打的电话。这已经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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