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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区供热全部实现绿色环保(2)

2017-11-14 12:56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据统计,截至昨日17时,北京市供热服务平台自11月7日点火试运行以来,累计处理派发13518件用户诉求。往年的供暖首日,全市报修电话量将达到峰值,该负责人表示,各供热热线已实现24小时值守,要求所有供热企业24小时处理供热报修,为市民排忧解难。
  正式供暖前下发“升温令”
  据气象部门预计,伴随着三四级的北风,从今天起,本市将迎来一次降温天气,今夜最低气温预计将降至-4℃,预计16日夜间至17日有4级左右偏北风,阵风可达7级左右。寒流来袭,供热部门早已严阵以待。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热部门已与气象部门“联动”,从昨日上午就陆续向全市各区供热办、大型供热企业下发低温预警通知,要求加强应对措施,提高服务质量,随时调节工况,确保居民家中室温达标。
  以往,从试供暖到正式供暖会有一周左右时间,居民家中的暖气会陆续升温,到11月15日正式供暖时,居民家中室温将达到18℃。“今年为了积极应对低温天气,我们打破惯例,在正式供暖开始前就下发‘升温令’,让所有供暖企业都行动起来,确保明天居民家中温度达标。”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昨天18时,全市1500余家供暖企业的3300余台锅炉点火率已达99%。(记者 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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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价上浮但供暖价格不变
  非居民气价上涨,会不会影响天然气供暖价格呢?对于市民关心的问题,市发改委昨日晚间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展北京”给百姓吃了颗定心丸——取暖价格不变。
  根据国家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有关规定和国内天然气供需形势,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上游供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上浮9.71%,约0.184元/立方米。而落实到本市,今冬供暖季期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统一上浮0.16元/立方米,供暖季结束后,取消上浮。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这一形势,为减轻社会负担,经市政府同意,按照企业、社会、财政共担的原则,疏导和消化上游气价上浮影响。影响下游热电联产及供暖企业增加的用于保障居民供暖的用气成本主要通过财政补贴负担。
  “市民可以放心,本次价格上浮对于供暖价格没有影响。”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气价波动有三个“不作调整”,分别是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居民与非居民供暖价格均不作调整,另外,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农村煤改气集中供暖等用气仍执行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标准,也不作调整。(记者 耿诺)
  房屋空置仍需交纳供暖费
  供暖季来临,供暖温度不达标怎么办?房屋空置可否免除供暖费?供暖单位有责,业主能否拒交供暖费?大兴法院近日一一释疑。
  在审判实践中,房屋空置,无人居住、使用的情况十分常见,此种情况导致所有权人不能直接享受供热服务,因此不愿意交纳供暖费。法官明确说明——即便是无人居住、不需供热的房屋,业主仍然应当全额交纳供暖费。但是,有特殊情形: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规定,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型式的用户,在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前提下,经与供热单位协商,就暂停供热时间、交纳基本费用等事项达成一致后,可以由供热单位暂停供热。但停暖,也不意味着免交供暖费,为保持集中供暖的小区整体热供应,供热单位需对小区整体供热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支付一定成本费用,所以,业主在暂停用热期间应当向供热单位支付基本供热费用,每个采暖季的基本费用按采暖费的60%支付。
  用户拒交供暖费的主要原因——供暖温度不达标。对此,法官介绍,此类案件中,业主的胜诉率都比较低,主要原因在于举证不足。法官提醒业主,当发生供暖季温度不达标的情况时,业主要注意固定和保留证据,如及时联系供热单位或者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要求工作人员上门测温并形成书面的测量记录,也可以自行委托专业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测温并形成测温报告,或者委托公证机关公证,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记者 高健)(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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