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检察官下基层调研指导检察工作
正义网西宁11月10日电(记者 李维)11月8至9日,青海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訚柏一行深入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城东区检察院和湟中县检察院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并调研指导检察工作。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省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高检院《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委书记王国生、省长王建军分别在《青海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载体,突出检察特色,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常态化,做到常学常新,学深悟透,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动青海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在听取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司法体制改革、公益诉讼工作以及2017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报后,訚柏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与基层检察干警座谈交流。 訚柏强调,该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主体框架已基本确立,有力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发展,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始终贯穿改革全过程,准确把握检察干警思想脉搏,深入透彻了解检察干警所思、所想、所盼,特别是要聚焦实现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向高检院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更大支持,努力拓宽各类检察人员的发展空间和成长渠道;要妥善解决检察干警的职级待遇,不拘一格招录、选调各类人才充实检察一线,用足用好各项从优待检政策,充分体现向基层倾斜的工作导向,促进各类检察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能、各展其才。 訚柏指出,公益诉讼工作是一项全新检察职能,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王国生书记、王建军省长的批示精神,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为依据,全面准确地把握公益诉讼的内涵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訚柏要求,要牢固树立“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永远在路上”理念,不松劲、不懈怠、不停滞,不断提升规范司法能力水平;目前各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繁重,要聚焦尚未完成的工作任务,突出重点,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强化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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