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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查处3起公款旅游违纪典型案例

2017-11-11 12:59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银川11月11日电(记者张亮)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纪委获悉,银川市纪委日前严肃查处了3起公款旅游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公开通报。
  2015年5月,银川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稽查二队队长吴青云带领其他3名干部到长沙参加“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与城乡客运一体化问题研讨培训班”。会议结束后,吴青云向领导谎称因天气原因无法返回,实际带领其他3人前往张家界、凤凰古城风景区游览。回来后,违规报销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银川市纪委日前给予吴青云党内警告处分,银川市交通运输局纪委分别给予其他3人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4人违规报销的费用均被收缴。
  2016年9月,银川市兴庆区绿化养护中心原主任王平与养护中心副主任马建华、养护中心丽景湖管理办公室主任邓双宁、养护中心会计屈晓夏、工作人员庞军到甘肃徽县参加苗木展销会后,未按规定返回银川,私自驾车绕道至四川成都等地游玩,花费7100元,由公款支付。兴庆区纪委近期给予王平、庞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建华、屈晓夏党内警告处分;兴庆区监察局给予邓双宁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均被收缴。
  2013年11月,银川市西夏区西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干部郝宏波到南京参会,会议结束后从南京到上海游玩,返回后在街道办事处报销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事发后郝宏波将该款退回街道办事处账户。西夏区西花园路街道党工委给予郝宏波党内警告处分。(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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