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好故事|困境中的大型企业焕发生机
“检察机关对我们公司的这件案子采取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真正做到‘该罚则罚,能帮就帮’,让我们这个大型国有企业走出了困境,焕发了生机。”今年10月10日,在广西某大型国有集团公司,该公司总经理紧紧握着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检察长蓝兴瑞的手,发自肺腑地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管辖,该院立案查办了该集团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及分公司总经理李某涉嫌单位行贿案,李某为使其公司能顺利中标工程项目,便召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开会研究决定,用公司的资金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同时,检察官还了解到,该公司属大型施工企业,有员工近3000人,各种劳务工、农民工逾6万人,每年利税3亿多元,是当地税收大户。李某所在公司是该集团公司最大的分公司,李某上任分公司总经理后,分公司很快实现扭亏为盈,连年大幅度盈利,公司拖欠的债务得以偿清,职工工资得以按月发放且逐年提升,李某为分公司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如果该案一旦被起诉至法院,涉嫌犯罪的分公司和李某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上级单位将被政府诚信平台列入黑名单,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会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无法参加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及政府采购,银行也将对总公司全面收贷,数千名职工将被迫下岗,数亿元工程也会停滞不前,一起简单的小案件很可能演变成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万秀区检察院经过多方调查论证,多次逐级汇报请示,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介入监督,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科学预判评估风险并做好预案。鉴于犯罪嫌疑人李某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具有自首情节。为有效维护国有企业良好发展,维护社会稳定,2016年12月21日,该院对该分公司和李某均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今年1月至8月,该分公司完成施工产值同比增长21.2%,签订工程合同额同比增长316%,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5%,实现净利润109.62万元,职工月收入同比增长39%。集团公司的各项经济指标也大幅度增长,企业发展一片欣欣向荣。 集团公司还将一面印有“情系百姓民生,国企护驾功臣”的锦旗,送到万秀区检察院,对该院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工作中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明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必须树立“三个理念”,即必须树立谦抑理念,做到司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树立审慎理念,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和个人,主动加强与涉案企业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措施,慎重发布涉案信息;树立善意理念,确实需要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严格依法进行,防止超标、超范围查处,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防止出现“案件办了、企业垮了”的现象。(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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