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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脱贫摘帽大幕开启(2)

2017-11-06 14:00来源:未知浏览:手机版

  参与此次考核评估的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汪三贵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也表示,26个县除了总体上都属于条件较好地区外,共同特征是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比如围绕着“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因地制宜地推进产业扶贫措施;精准识别和驻村帮扶等基础工作扎实,为应扶尽扶奠定基础,同时确保一线帮扶力量到位。“仅仅只是某些方面做得好是不行的,一个方面不到位都不能通过评估检查。”
  “脱贫攻坚是干出来的。总的来说,这些县的退出,主要在于工作,在于责任落实。”在夏更生看来,这些摘帽的县,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坚持较真过硬,因地制宜加大政策实施力度,分类施策做得较好。“为今后几年贫困县有序规范退出树立了标杆、做出了示范。”
  严把贫困县退出关口
  在全国上下决战脱贫攻坚的背景下,贫困县的退出标准和贫困县的专项评估检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这关系到扶贫成果能否经得起检验。
  2016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明确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中部地区贫困县贫困发生率要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要降至3%以下。同时,贫困县退出还要完整履行县级提出、市级初审和省级核查公示审定等程序。在中央层面,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扶贫领导小组)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相关力量对退出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检查。
  国务院扶贫办考核评估司副司长杨炼对《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表示,今年10月份,经扶贫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对贫困县退出要求、标准和程序作出了规定。主要考核综合贫困发生率,同时将漏评率、错退率和群众认可度作为重要指标。
  2016年申请退出的贫困县,主要评估检查的正是这四项指标。贫困发生率必须低于2%(西部地区低于3%)、脱贫人口错退率必须低于2%、贫困人口漏评率必须低于2%和群众认可度必须高于90%,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退出。近期通过专项评估检查的26个县均符合这些条件。
  为了确保考核评估的准确、科学,考核评估也经历了试点先行的过程。今年1~2月,扶贫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在江西省井冈山市、河南省兰考县等地开展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试点。经评估检查,江西井冈山、河南兰考两县(市)符合退出条件,经请示中央领导同志同意后,由省级政府批准退出。
  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扶贫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贫困县退出评估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扶贫领导小组10家成员单位组成的评估检查工作组,组织第三方机构对9省区市剩余26个申请退出贫困县开展评估检查。
  评估检查过程中,委托中国人民大学等7家单位组织760多名师生,于7月12日~8月3日,用20余天的时间对26个申请退出县逐一进行了实地评估检查。还委托中科院地理所作为总控组,派出65名专家全程督导实地评估检查。“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时,每两人一组入户,一人全程录音录像,一人负责提问。后期评估组再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分析”。汪三贵说,既看贫困户是否真脱贫了,也看非贫困户是否属于漏评户。
  夏更生也介绍说,此次评估检查共抽查了行政村550个,县均21个。550个抽查村中,贫困村338个,非贫困村212个。偏远、边角村320个,占58.2%。实地调查2.68万户,县均约1000户。有效问卷2.3万份,其中建档立卡户1.2万份,占52.4%,非建档立卡户1.1万份,占47.6%。
  “这些都是为了严把贫困县退出关口。贫困县退出,既不能冒进,也不能犯‘拖延症’。”国务院扶贫办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刊记者透露,曾有一个县和井冈山市、兰考县同一批提出了申请退出的要求,严格考核后挡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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