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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拒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严重后果将纳入“黑名单”

2017-11-02 21:27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记者叶昊鸣、胡林果)记者2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强调企业主要负责人因拒不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据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履行职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教育培训或未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因拒不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通知》,要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达到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
  这位负责人要求,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和岗位,企业要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通过教育培训,提升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考核制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这位负责人强调,各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各成员单位要督促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业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实施全面发动、典型引领、对标整改等方式,整体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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