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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践行新理念推动新发展纪实(2)

2017-11-01 12:33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加强监督与规范司法并重。2014年以来,该院监督侦查机关立案后已有7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批准逮捕1556人、不起诉525人,追加逮捕、追加起诉95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刑事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8件。对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督促起诉书、履职建议书等57份。移送立案侦查涉嫌虚假诉讼犯罪26人,依法查处了浙江省首例阻碍“三改一拆”行动的虚假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办理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案件44500余件,对确有能力而拒不履行财产刑的,明确对罪犯减刑、假释提出不同意的刚性监督意见。目前,共有473名罪犯主动履行财产刑和财产类义务6400余万元,严格把好减刑假释关。2015年该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专项检察活动先进集体”。2017年3月,该院办理的“监督罪犯董银奎财产刑执行减刑案”又获评“全国财产刑执行检察优秀案件”,是浙江省仅有的两个获奖案件之一,也是该省唯一的一个基层院获奖案件。 
  有腐必反获点赞 
  惩防并举,有为有位。该院依法履行反腐败职能,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获得了广大群众的点赞。 
  注重成效,反腐交出一份令人满意的成绩单。2014年以来,该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0件73人,其中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9人,犯罪金额100万元以上17人;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4件26人,其中仅渎职罪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12人,重刑率达49%。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该院查办的余杭区社会保险办公室职务犯罪窝串案和余杭区运河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领导小组动迁安置部主任姚某等6人滥用职权、受贿、贪污系列案被评为浙江省检察机关“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优秀案例。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公信力。2016年3月,该院在原有保障律师执业权基础上,创新出台实施了《关于将保障律师会见权纳入侦查监督职责和程序的工作意见》,将以往由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单独决定是否许可律师会见的工作方式,转变为由侦查部门提出意见、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审查监督的工作机制,强化对律师权利的保障,该做法得到了最高检领导肯定。同时,认真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通过在办案工作区内设置专门休息场所等措施,强化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障。该院规范司法行为的做法被浙江省内多家媒体报道。当年,该院的整改测评满意率在余杭区政法机关中最高。近年来,党委和人大代表对该院工作报告的满意率更是屡创新高。 
  坚持查办与预防并重,推动出台余杭区《关于进一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常态化的意见》,努力从制度、源头上预防腐败犯罪发生。结合查办典型案例,通过召开案件剖析会、提出检察建议等形式,及时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40余项。其中,该院在查办区国税局5件5人职务犯罪窝案后,结合案件发现国税部门存在制度漏洞,及时发送案件专题剖析报告。省、市、区三级国税局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在全省范围通报案件,制定实施《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构建出口退税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意见》,使全省出口退税相关管理和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注重预防文化建设,联合拍摄《疯狂的游戏人生》等21部警示教育片在杭州电视台播出,真正做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 
  搭建平台锻“铁军” 
  该院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余检“铁军”,为实现检察事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搭建干警成长立体平台,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强化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忠诚干净担当;建立检察官人才培养“青蓝工程”,组建公诉辩论队,出台青年干警列席检察委员会制度,成立专门辅助检察办案的专家咨询委员会,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贴司法实践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950人次,“反贪岗位技能培训与竞赛”等6个项目被确定为全省岗位训练优秀品牌,已有24名干警入选市级以上检察人才库。今年9月29日,该院干警毛爱萍在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竞赛中,以第三名的成绩喜获“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近年来,该院已有26名干警在上级检察院组织的业务竞赛中被评为全国业务标兵、业务能手、全省业务标兵和全市业务尖子。2014年以来,共有13个集体和211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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