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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信息化:智慧检务从共建走向多赢

2017-10-30 14:02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智慧检务是人民检察院落实中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网络强国等系列重要讲话,增强科技信息化在检察工作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地位的系统工程。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两个善于”的观念,要求在改革创新中“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现代科技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引擎”,把信息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统筹谋划、严密实施,检察信息化建设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 
  办公自动化迈出探索步伐 
  “一支笔、一张嘴、两条腿”的“112部队”是20世纪90年代以前检察机关呈现的办案状态。配设备、建网络、用软件,20世纪90年代初,检察机关开始了“数字检务”检察办公自动化探索的初步行动。 
  截至1999年年底,全国共有137家检察机关建立了局域网络,其中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5个省级检察机关、33个地市级检察机关、98个基层检察机关,四级检察机关均尝试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办公办案需求的局域网络。检察机关“数字检务”的雏形已基本形成,信息化基础设施、通讯网络、应用软件等均开始了早期探索并形成了应用性成果,检察人员的办公办案方式也在潜移默化中发生转变。 
  “这一阶段是检察信息化从无到有的质变,早期检察信息化的探索积累的经验、制度、设备为后期检察机关信息化良好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主任赵志刚告诉记者。 
  2000年1月10日,最高检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大中城市加快科技强检步伐的决定》。随着科技强检战略规划的实施,网络建设被提到了从未有的高度。在具体工作推进中,检察机关相继启动了2001年的一级专线网数字化改造工程、2002年的“213工程”、2003年的“151工程”。 
  2004年下半年,《2003-2007年检察信息化建设与发展规划(纲要)》经过多次征求意见正式下发。该《规划》明确了检察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与指导思想,同时提出了2003-2007年检察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据赵志刚介绍,到2007年年末,全国2981个检察机关联入专线网,3095个检察机关建成计算机局域网,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据统计,有1991个检察院利用信息发布系统建立了专网网站,2029个检察院建立了电子邮件服务系统。每年全国各级检察院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各类会议达1000余次。这组充分落实规划后获得的数据,预示着“网络检务”阶段的任务完美达成。 
  “四个统一”拉开网上办案帷幕 
  2009年,曹建明检察长指出,检察信息化要“坚持建用并举、更加突出应用”的发展方向。这标志着“信息检务”(也称“应用检务”)时代的开始,信息系统建设成为新的着力点。曹建明高屋建瓴地提出检察信息化“四个统一”指导原则,认为未来一个时期,解决检察信息化发展“瓶颈”问题,必由之路就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 
  在“四个统一”原则的指引下,检察机关检察信息化迈出了由基本应用向全方位、深层次应用转型的步伐。2012年8月,最高检根据案件集中管理工作需要,决定以深圳等地成熟软件为基础,集中研发适用于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融业务办理、管理、监督、统计、查询于一体,覆盖各项检察业务。2014年5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除绝密级案件外,各检察机关业务部门的案件受理、办理、文书制作、审批程序等各办案环节都在系统内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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