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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保险业实施“双录” 消费者保护升级(3)

2017-10-27 12:25来源:人民网浏览:手机版


  《重庆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将于11月1日实施

  近日,重庆市政府印发《重庆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以下简称《保障办法》),将于2017年11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实施。

  据了解,与原《重庆市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相比,新《保障办法》在适用保障对象方面,将重庆市国税机关征收管理内容纳入保障适用范围,并对组织要求、协助要求、信息渠道等具体方面进行了完善,实现了税收征管保障的全覆盖。在税收协助部门方面,则增加了科技、交通、商务、国资、统计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人民银行、海关等中央在渝单位。此外,在涉税信息交换方面,不仅增加了工程项目规划许可、农用地转让等传统税源涉税信息交换,还增加了跨境交易等新兴产业的涉税信息交换。 (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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