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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检察监督路上快马加鞭

2017-10-22 13:49来源: 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近年来,河南检察机关始终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打造监督亮点,多项业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创造了一系列有效经验,法律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
  “聚焦小专项”突出监督重点
  2017年3月,河南检察机关建议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潘习龙等涉嫌污染环境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十大优秀监督案件”。这起跨越两省、涉案14人、倾倒化工废液千余吨的严重污染环境案是该省检察机关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办理的一起成功案例,追捕7人,依法查处涉嫌职务犯罪3人,协调相关部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并对案件支持起诉,以扎实有效的法律监督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是解决突出问题、服务保障民生的有效手段,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推进开展不同领域的小专项监督活动。”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强调。
  河南检察机关认真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连续三年将其列为“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实事之一,这两个专项活动因成效显著,多次受到最高检表彰,被评为“河南十大法治事件”。
  同时,河南检察机关还在全省部署开展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等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活动,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等专项活动。依托专项活动,三级检察机关突出重点,整合发力,办理了一大批重大、有影响案件。
  除了开展专项打击实施精准监督,河南检察机关还通过专项督办、专项评查等手段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质量。在开展打击“校园暴力”专项活动中,省检察院对2016年以来的“校园暴力”犯罪逐案分析,选取10个典型案件集中督办,使“校园暴力”频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门峡市检察院对全市116件执行监督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就发现的问题分析、通报,并制定下发《民行检察工作规范意见(试行)》,从受理、审查到决定全面规范办案流程。
  “诉讼大联动”创新监督方式
  “该案的成功办理,一方面得益于调查核实权的充分运用,一方面得益于办案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充分运用。”在全省2016年度虚假诉讼监督优秀案件评选中,评审会对获选的杨某某案这样点评。
  所谓一体化办案机制,是通过指定管辖、上下协同、集中兵力、异地交办等形式,有效整合办案力量。办理杨某某案件时,三级检察机关实施一体化办案,同时,民行部门与自侦部门密切配合,深挖出8起系列虚假诉讼案。
  创新监督方式还讲究内外联动。在检察机关内部,侦监、公诉、民行、执检、控申、案管、反贪、反渎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良性互动、资源共享的联动机制;同时加强与外部的联动,积极优化外部监督环境。河南省检察院召集16家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分别与相关部门会签《关于建立实施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河南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完善相关领域工作机制。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也卓有成效,16家省直行政执法机关加入省级平台,地市级平台全部实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
  平顶山市检察院主动向市委汇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市委下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若干意见》,首次以文件形式支持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正阳县检察院积极向人大汇报上级院工作部署和要求,人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行检察工作的决议》,为民行检察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依据。灵宝市检察院举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及村委、社区代表参加,通过公开听证,凝聚团结外部力量,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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