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为中心 铁规作保障 ——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工作述评
旗帜
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平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习近平
30年前,我国的西南边陲小镇,15岁的少年卢荣新在自己的卧室门上写下了几个字——“吉祥红(鸿)运”。然而,40岁那年,命运却把他拖入了深渊。
2012年9月,卢荣新被关进看守所,被迫承认自己是一起强奸杀人案的凶手。之后,等待他的判决结果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书上写明:根据卢荣新的有罪供述和DNA鉴定等物证,足以认定卢荣新就是凶手。
一般来说,DNA鉴定就是铁证。卢荣新要想洗清罪名,难如登天。2014年6月,拿到判决书后,卢荣新提起上诉,但内心充满绝望。
当时的他并不知道,几千里之外的北京,党中央直接领导推动的一场深刻变革,将会改写他的命运。
无罪者不再蒙冤
2014年10月,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说明,明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2016年6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标志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中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伊始,最高人民法院就指导各地法院积极推进改革,上海、浙江温州、四川成都、吉林松原等地法院先行先试,针对庭前会议、证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律师辩护等问题率先进行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7年6月27日上午,“两高三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从侦查、起诉、辩护、审判等方面明确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和排除程序,切实防范冤假错案的产生。
可以说,这场变革推动的速度,就是和生命赛跑的速度。幸运的是,已经关押在看守所4年之久的卢荣新赶上了这场变革。
2016年,两度被判死缓的卢荣新再次上诉,上诉状摆到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汤宁的面前。
汤宁发现,卢荣新案存在诸多疑点。
经过重新鉴定,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的结果是,凶器上没有卢荣新的DNA。
最终,卢荣新案中的DNA证据,作为非法证据被排除。
随后,卢荣新案的另一份定罪证据口供也作为非法证据被排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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