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公安 >

立德修身夯实从警根基 三论学习和弘扬“公安楷模”精神本报评论

2017-10-14 19:17来源:中国警察网浏览:手机版
  侦办上千起重特大疑难案件,扎根社区赢得少数民族群众尊重,临危不惧演绎现实版“拆弹专家”,竭力寻找侦破积案的蛛丝马迹,无数次与毒贩进行生死较量……从第二期全国“公安楷模”感人肺腑的事迹中,我们不难发现,无论他们身处哪个岗位,都始终用赤胆忠诚捍卫着人民警察的神圣光荣。这份执着与坚守,是一种可贵的精神品质,有力彰显了人民警察的职业品德。

  品德为立身之本。警察的职业品德,是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基础,是不忘初心、坚守本色的保证。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必然是一个志存高远、操行高尚、情趣高雅的人。这需要民警时刻观照内心的价值认同、筑牢思想道德的防线。

  品德培育需要情怀。人民公安为人民,昭示着公安机关的根本属性,决定了人民警察必须坚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每一位民警必须牢固树立、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内心深植人民至上的宗旨情怀。

  品德塑造需要正气。维护公平正义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执法公正是公安机关必须始终坚守的核心价值追求。恪守法治精神、坚守法治定力、严守法律底线,这是民警行使权力必须具备的职业品德。唯有以铁面无私、浩然正气秉公执法,公安民警才能坚定不移地做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品德养成需要修身。作为人民警察,只有不断地修身正己、自律慎独、胸怀坦荡、心底无私,才能踏实做人、干净做事、清白从警。清思想污垢、夯拒腐堤坝,人民警察方能保持住一颗健康的从警“初心”。

  有情怀、有正气、常修身,流淌在“公安楷模”的血液中,熔铸在他们的灵魂里。学习和弘扬“公安楷模”精神,需要广大公安民警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涵养高尚道德情操,铺就一名优秀人民警察的最美底色。 (责任编辑:韩佳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