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十九大|强化监督:筑牢社会公平正义防线(2)
“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习近平总书记对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执法司法机关充满信任与期待。 “本院认为,原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陈满杀死被害人钟作宽并放火焚尸灭迹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应予以改判纠正。检、辩双方要求撤销原裁判,宣告陈满无罪的意见成立,均予以采纳。”2016年2月1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由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浙江省高级法院再审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申诉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 “陈满案”是近年来发生的一起典型的冤错案。从杀人放火案的死缓罪犯到23年后沉冤得雪,“陈满案”是最高检首次对原判有罪的案件提出无罪抗诉。 2016年6月,最高检发布第七批指导性案例,于英生申诉案、陈满申诉案两起案件入选其中。 “我们把这两个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让各级检察机关深刻认识造成此类冤假错案的原因,研究思考如何从源头上防范和避免冤假错案的重复发生。”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如是说。 冤假错案的发生严重影响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2013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对加强防止和纠正错案机制建设作出规定,明确不能作“留有余地”的判决。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把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作为重中之重,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刑事申诉检察的监督属性和纠错功能得到彰显。 近年来发生的安徽于英生故意杀人申诉案,海南黄家光故意杀人申诉案,海南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申诉案,新疆谭新善故意杀人申诉案,均是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后得到纠正的。与此同时,最高检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先后指导下级院监督纠正了浙江张氏叔侄案、贵州王元松案、云南钱仁风案、天津李松案、吉林刘吉强案、甘肃沈六斤案、安徽杨德武案等一大批有影响的冤错案件,提振了百姓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2014年,最高检对原有的《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从多方面强化了对申诉权的保障和规范,突出了刑事申诉检察的监督属性和纠错功能。2015年,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监督纠正重大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规范重大冤假错案的发现受理、审查办理、内部沟通协调及监督纠正等工作,有效体现检察一体化工作优势……在完善办案程序上,检察机关紧跟时代步伐,建立监督纠正重大冤错案件工作机制,监督手腕愈加刚硬,努力守护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公正执行,正义光辉普照“大墙”内外 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阶段,确保刑罚得到公正有效执行是让人民群众从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也都要求检察机关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曹建明检察长深刻指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事关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公正、事关监管秩序稳定、事关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 2014年初,媒体曝光了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老百姓对这些“假立功”“花钱买刑”等高墙内的腐败现象反映强烈。同年1月,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要求规范各司法机关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可能出现的自由裁量以及违纪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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