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代表风采|施净岚:司法办案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
抓紧办结手上的几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摸排“施净岚检察官办公室”当前面临的疑难问题并拿出解决方案、做好参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即将赴京履职的党的十九大代表、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施净岚这几天的日程排得满满当当。 践行司法者匠心精神 自从1994年进入检察机关以来,施净岚在公诉岗位已经整整23个年头。 “做一名国家公诉人,是我向往并愿意为之奉献一生的职业。”施净岚用23年的实际行动证实了一件事——她将检察官三个字融入了生命。 施净岚的职业履历十分精彩。在她办过的数百起案件中,不乏长江集团原董事长焦某贪污受贿案、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陶某受贿案、复旦校园投毒案等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 复旦校园投毒案是近年来发生在高校的一起罕见的恶性犯罪案件。施净岚正是这起案件的公诉人。 由于被告人林森浩投毒行为所使用毒物罕见,案发环境特殊,证人、鉴定人人员身份特殊等案件特点,取证难度极高。同时,由于该案社会影响面广,谣言质疑声浪颇高,对如何在检察环节乃至整个司法环节维护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为涉及到很多专业知识点,比如毒物的分子结构、毒性、对人体的危害等,我当时翻阅了很多书籍。”施净岚回忆说。 在承办复旦投毒案过程中,施净岚与专案组的同事对被告人林森浩电脑中的上网记录逐条查看,并按照时间进行梳理。对于涉案监控画面,她更是花了近两周时间与三四位同事一起查看并截取整理,而这些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在庭审上只有几十秒的呈现。最终,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办案如同考古,材料越多就越接近客观事实。”在23年的职业生涯中,施净岚恪守着这句话,察微析疑,与线索死磕,与时间赛跑。她践行着司法者的匠心精神,力求做到不偏不倚,公正司法。 做一名有温度的检察官 在施净岚看来,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作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一面需要坚守法律,另一面也需要将老百姓的困难和不幸放在自己的心中,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施净岚曾办理一起发生在多年前的入室抢劫、杀人案。被害人潘某因伤势过重而终身截瘫,其丈夫和小姑当场死亡,年仅5岁的幼子由于目睹了整个抢劫、杀人的过程,心灵受到极大创伤。 面对如此不幸的家庭,施净岚一方面尽自己所能捐钱、捐物,对被害人家庭予以精神上的关怀;另一方面她积极提议被害人原单位开展对潘某家庭的组织帮困活动,又借助媒体的力量广泛呼吁社会各界对潘某一家予以关怀和帮助,并为潘某争取到了10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基金。此后一段时间里,她始终关心着潘某母子俩的生活境况,帮助他们走出生活的阴霾。 施净岚告诉记者:“尽管我办理的大都是重大刑事案件,但也需要做好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在办理裴某故意伤害案中,施净岚发现该案系因邻里纠纷引发的一起血案,双方家庭原本相处融洽,具有化解矛盾的基础。为此,她一方面多次与案发地居委会联系,共同做好当事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并以检察建议书的形式促使居委会完善人民调解登记、回访、预警、协作等制度,避免因邻里矛盾化解不及时、不到位而导致“民转刑”案件再次发生。另一方面,从“为人妻、为人母”的视角,耐心释法说理,终于说服裴某妻子出资40万元赔偿对方家庭,化解了被害方的不满、抵触情绪,双方冰释前嫌。 积极投身司法改革前沿 2017年3月28日,上海首批命名检察官办公室在浦东新区检察院揭牌成立,施净岚从上海市检察院二分院被选任到浦东新区检察院,她是首批四个命名检察官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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