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喜迎十九大|保障民生:交出一份有分量的“检察答卷”

2017-10-13 21:2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2月在江西调研考察时的讲话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时强调,民生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民生问题关乎我们的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关乎我们政党的合法性和公信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群众的满意永远作为我们工作的动力,把群众的意见永远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一把标尺。 
  习近平总书记的“民生观”,体现了鲜明的人民立场,蕴含着深厚的人民情怀,不仅向广大人民群众送来阵阵暖意,也为检察机关进一步做好民生检察工作,服务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生”成为全国检察机关工作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之一,维护人民权益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全力以赴参与脱贫攻坚战,严查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义不容辞。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始终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在连续多年部署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时,都将扶贫领域作为工作重点。 
  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进一步聚焦涉农扶贫领域,专门部署了集中惩治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障涉农扶贫资金安全使用。 
  2016年,随着扶贫开发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贫资金投入更大、项目更多,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充分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2016年初,最高检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开展了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数据显示,过去3年间,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5240人。仅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就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1万余人,其中扶贫开发领域1892人,比2015年上升102.8%。 
  在依法办案过程中,各地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办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河南省检察机关查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等扶贫领域渎职犯罪案件107件209人,挽回经济损失2346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2012年至2016年8月共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471件,追回赃款5582.2万元,并及时返还给农民群众。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一直是检察机关在扶贫开发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重点思考的问题。 
  “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依托信息技术,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信息监督共享平台,实现贫困人口数量、区域分布、扶贫项目清单和扶贫资金安排等扶贫开发基础数据的有效共享,提高了预防实效。”最高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严惩危害食药安全犯罪,为生命健康撑起“保护伞”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