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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方出台“十一条意见”服务营造企业发展环境(2)

2017-10-13 21:2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意见》还要求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精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意严格区分企业家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企业家个人犯罪与企业违法犯罪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企业家非法集资的界限、企业家执行和利用国家政策发展中的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企业家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对于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罪与错不清的,慎重妥善处理。注重涉及企业家案件的办案方式。坚持深入查办案件与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并重,采取强制措施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合法权益并重,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并重;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使用扣押、冻结、逮捕等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意见》还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有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建立与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工作联系协调机制,更好地促进企业家健康成长。
  据了解,浙江作为企业家大省,检察机关一直关心企业的健康发展和企业家的健康成长。去年3月,浙江省检察院出台“服务浙江非公经济21条意见”,今年上半年,该院对这21条意见进行了修订,突出了对非公企业产权的保护。(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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