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公安 >

迈出法治新步伐 ——党的十八大以来历史性变革系列述评之四

2017-10-12 22:43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一民之轨,莫如法。唯有法令明具,才能天下大治,国泰民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

  这五年,是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历史性突破的五年,是法治领域改革集中发力、成效显著的五年。一幅“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宏伟图景,在神州大地壮阔展开。

  历史性提升: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阶段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雄壮的国歌、神圣的国徽、庄严的誓词,2016年1月1日起,宪法宣誓制度正式实施。庄重的仪式,让宣誓者终身难忘,激励着他们忠于宪法、厉行法治。

  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2014年金秋十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决定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字字珠玑,指引方向。

  五年来,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提升——由静态的制度体系向囊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动态体系转变,体现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整体要求,意味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重大飞跃。

  从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到加强规范性文件违宪违法备案审查;从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到司法体制改革“猛药去疴”;从依法惩治腐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五年来,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由法治作保障、靠法治来推进。

  依法治国向全面依法治国推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党对法治建设规律认识不断深化,对治国理政的驾驭更加成熟稳健。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100多项涉及法治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改革新举措,鲜明展现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蓝图。”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说。

  截至今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律20件,通过修改法律的决定39件;全国法院去年采取信用惩戒措施834.6万人次,70.7万名“老赖”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到位金额超过1万亿元;我国去年每10万人中命案发案数仅为0.62起,已成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规则之治、程序之治、良法善治的有机统一,带来法治软硬实力不断提升。

  历史性突破:破解顽瘴痼疾收获公平正义

  2017年春天,在北京一家建筑工地工作的张其明因被拖欠工资,来到通州区法院打官司。他只花了很短时间就成功立案。而在几年前,来立案的人一般都要排队等上好几个小时。

  这变化得益于全国法院已经全面实施的立案登记制改革,目前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改“立案审查”为“立案登记”,增添了人民对公平正义的信心。这是法院立案制度有史以来力度最大的变革,更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破障前行的缩影。

  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的重要指示,鲜明勾勒出法治领域的历史性突破和卓越成效——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