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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

2017-10-06 14:13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2013年,第一轮巡视就打破既有模式,探索实行“三个不固定”,即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和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同时建立中央巡视组组长库,一次一授权,不搞“铁帽子”;

  2014年,第三轮巡视在常规巡视的同时首次探索开展专项巡视,精准发现、定点突破;

  2015年,中央第六轮巡视开始探索分类专项巡视,实行“一托二”“一托三”;

  2016年,第九轮巡视首次开展“回头看”,对已巡视过的辽宁、安徽、山东、湖南等4省杀了“回马枪”;

  2017年,第十二轮巡视试点开展“机动式”巡视,人员少、时间短、节奏快,着力发现“灯下黑”问题;

  ……

  巡视是发现问题的“政治体检”,巡视成果的运用是解决问题的政治担当。巡视效果好不好、震慑作用强不强,关键看“体检报告”上的事项整改是否到位。

  被巡视党组织根据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共制定整改措施2.1万余条,建立完善制度3.3万余项,问责追责45万余人次,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近2000亿元,减少了腐败存量,遏制住腐败增量。

  固本之策,在乎制度。巡视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制度安排。

  十八届党中央始终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吸收巡视工作最新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成果,为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重要遵循和坚强保障。

  2015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2017年5月,中央政治局审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巡视工作条例再度“升级”,明确政治巡视定位,对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工作、市县巡察工作等作出明确规定。

  依据巡视工作条例,制定中央巡视组工作流程,将巡视六大环节细化分解为50个工作步骤,制定问题线索分类处理意见等46项配套制度,逐步建立以党章为根本、以巡视工作条例为主体、以配套制度为支撑的巡视制度体系。

  “胜非为难,持之为难。”巡视监督永远在路上,这是人民的期待,也是巡视剑锋所指的方向。只有巡视利剑高悬,与时俱进创新“剑法”,才能保证震慑常在,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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