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公安 >

辽宁法院创造“四步法”让失信“老赖”寸步难行

2017-10-03 18:20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沈阳10月1日电 为解决“执行难”顽疾,辽宁省去年以来由高级法院牵头,多部门联动,创造“曝、限、查、追”四步法,让失信“老赖”寸步难行。至今已冻结“老赖”资金23亿元,一批执行积案得到解决。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闫振喜介绍,为破除执行工作法院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全省法院主动与银行、公安等部门协作,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创造了四步法,一张针对“老赖”的大网逐步织就。

  曝光,让“老赖”无所遁形。前不久,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门口竖起了一块大屏幕,全天候曝光数十名“老赖”的详细信息。当街“晒脸”后的第11天,被执行人来到法院,把拖欠的150万元执行款全部偿付,直言“这个人丢不起”。

  限制,让“老赖”寸步难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甚至寸步难行”。去年至今,辽宁法院共限制10万余名“老赖”高消费,近20万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

  查控,让“老赖”现出原形。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沈阳中院为全国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试点单位,这家法院随后设立“金雕查控网”。如今,“金雕查控网”实现查、冻、扣一体化,驻辽(沈)33家银行全部联网并开展网上查询业务,24家银行能够开展网上冻结、续冻、解冻、划扣业务。同时,与机场、房产局、车管所等实现联网运行。

  追责,让“老赖”身陷囹圄。辽宁法院去年对因拒不履行判决的2698人实施司法拘留,比上一年增加逾30%,占全部司法拘留人数的近七成,形成了较大震慑。(责任编辑:韩佳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