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牧检察官”潘志荣:把一串串辛勤的脚步印上广袤的草原
新华社呼和浩特10月1日电 题:“游牧检察官”潘志荣:把一串串辛勤的脚步印上广袤的草原 新华社记者 贾立君 30年来,他每年200多天“泡”在农牧区,搜集案情线索,化解矛盾纠纷;身为汉族的他,能说一口流利的蒙古语,被誉为“游牧检察官”“听得懂的法律”。 他,是党的十九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业务监督管理部部长、一级检察官潘志荣。 “党员必须为老百姓着想,这是党员的立身之本。”潘志荣感慨。 30年前经办的第一起案子,在潘志荣心里种下了严谨工作的“种子”。那是1987年11月,潘志荣在达茂旗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第二年,刚任助理检察员时接手的第一个案子——70公里外的红旗牧场一户牧民丢了两匹马,公安机关破案后,将案子报送到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 审核案卷过程中,潘志荣看到,尽管犯罪嫌疑人供认不讳,但缺少证人的直接证据。“逮捕一个人必须慎重。”翌日清晨,他坐班车赶赴实地调查复核。原来,公安人员办案时,证人——失马户的邻居出门,未见到。潘志荣取证后,检方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法院判其有期徒刑3年。当时,盗窃现象抬头,此案在社会上发挥了很大的震慑作用。 “那时候损失3000元以上就算数额巨大的刑事案件。两匹马作价不到4000元,坐了3年牢。”潘志荣内心感到震惊,更感受到司法程序严谨的重要性。 潘志荣深深热爱检察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牧业机械化中专院校毕业、曾是检察业务“门外汉”的他,开始刻苦背诵法律条文,潜心钻研业务,一本《蒙汉词典》随时带在身边,后来又通过自学取得法律专业大专文凭。几年后,他便成为蒙汉兼通、业务突出的专家型人才;至今,他办理的6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 在严把司法公正最后一道防线的同时,潘志荣注重司法为民、服务社会。他走遍了全旗77个嘎查村,巡访过近千个牧点。他将“会蒙语、懂民俗、守诚信、干实事”作为工作信条,把一串串辛勤的脚步印在广袤的草原上。 2012年的一次日常巡访中,他无意中听说白银淖尔苏木有兄弟俩开垦草场种饲草。实地调查后,他把线索交给草原监理局进行勘测取证,之后警方介入侦查、检察机关提起诉讼。这是草牧场承包以来,牧区出现的一个苗头性问题,人们普遍认为,“我的草场我做主,与别人无关”,更意识不到这是破坏草场的违法行为。他建议法院到现场审理案件。开庭当天,苏木乡镇干部及群众60多人到场,开垦20多亩草场的王氏兄弟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执行。事情传开,人们的守法观念大大提高。 在潘志荣的建议下,类似的“游牧法庭”已搞了13次,尽管都是轻微刑事案件,但在群众中影响很大。 “法制的目的是教育,法治的实质是要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潘志荣说,法律要惩戒恶行、保护弱者,必须保证司法公正。2011年的一次走访中,他得知一位村民将另一位村民殴打成重伤,做了开颅手术,警方未立案。在他的监督下,伤者得到赔偿,行凶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春天,一个未成年少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其母亲上访说,户口有误、孩子不满16周岁。潘志荣利用一天半时间查清其母所言属实,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群众举报,2014年潘志荣得知达茂旗某镇一位平日叫他“姐夫”的干部涉嫌套取种植业保险赔偿金,他左思右想后决定“要管此事”。最终,套取1.4万元国家补贴款的这位干部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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