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周强与苏丹最高法院院长海德尔举行工作会谈 两国最高法院签署合

2017-09-29 13:31来源:中国法院网浏览:手机版
     中国法院网讯 (乔文心)  9月28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与苏丹首席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长海德尔•艾哈迈德•达法拉举行工作会谈,并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与苏丹共和国最高法院合作谅解备忘录》。

  周强对海德尔院长来访表示欢迎,对他应邀出席丝绸之路(敦煌)司法合作国际论坛并为论坛成功举办发挥的重要作用表示感谢。他说,苏丹人民是中国人民的好朋友、好伙伴,两国平等相等、真诚合作、相互支持,各领域合作富有成效。相信海德尔院长此次来访必将为两国司法交流合作揭开新的篇章,推动两国关系迈上新的台阶。

  周强简要介绍了中国法院和司法改革情况。他表示,中国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正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部署,最高人民法院推出65项司法改革举措,着力破解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同时,中国法院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网上办案办公和司法数据的互联互通,当前正进一步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促进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快建设智慧法院。中国法院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周强表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意与苏丹最高法院在法官培训、典型案例研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强交流互鉴,不断提升司法合作水平,促进中国同非洲国家交流合作深入发展,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海德尔高度称赞丝绸之路(敦煌)司法合作国际论坛的重大意义,对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他表示,希望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加强交流、增强互信,进一步密切联系、深化合作,共同促进两国司法工作开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参加工作会谈。(责任编辑:韩佳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