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和大数据深度融合
正义网苏州9月26日电(记者王治国 卢志坚 见习记者史兆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9月26日在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强化大数据思维,落实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构建大数据生产体系、大数据交换共享体系、数据存储加工体系、大数据应用体系、信息安全保密防护体系等检察大数据五大体系,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和大数据深度融合。 曹建明指出,大数据是信息社会的重要标志。大数据建设和应用是智慧检务建设的重点,也是实现智慧检务的基础。最高检已经发布《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2017—2020年)》,确立了检察大数据战略的整体框架。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抓好落实,特别是要进一步强化大数据思维,完善大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机制,大力提升互联网时代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坚持“四个统一”原则,构建以核心平台为主导、个性化应用为补充的多维度大数据生产体系。对于核心的、主干的以及其他相对成熟的信息化项目,必须统一;对于非核心、非主干的项目,以及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的项目,最高检重点做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鼓励各地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创新发展。二是秉持开放心态,破除信息壁垒,构建跨类别、跨层级、跨单位的检察大数据交换共享体系。建立完善纵向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横向跨越检察机关各部门的检察数据资源交换和共享机制,积极参与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积极推动检察机关和政府部门间的相关数据资源共享,形成大数据应用合力。三是着眼于更好地整合、利用数据资源,构建以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为主体的数据存储加工体系,形成科学合理、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建设布局。四是坚持技术和制度并进,构建积极主动的检察大数据应用体系。立足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足于服务检察监督,立足于服务检察决策和检察管理,全面提升检察大数据分析和挖掘能力。五是高度重视数据安全,构建科学管用的信息安全保密防护体系,以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信息化深入创新应用。(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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