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务e线 >

幼儿园数量持续增加 入园需求仍在扩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待地(3)

2017-09-26 14:09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具体政策措施包括: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立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
    同年年底,《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印发,提出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十条意见。
    其中提出,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今年5月,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解读该意见时表示,“十三五”时期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指标是: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立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左右。
    对此,《北京蓝皮书》建议,大力发展公立园,是北京市学前教育发展中不可松懈的事情:通过教育资源整合、教育布局调整以及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等,增加公立幼儿园数量;逐步将企事业单位办园和集体办园等纳入教育部门统一建设和管理,在资金投入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园同等待遇。
    此外,《北京蓝皮书》还建议,为落实中央政策,可以创新政府与民办机构合作模式,支持建设普惠性民办园。同时,可以加强政府与民办学前机构的合作,吸纳相对质优、有特色的民办幼儿园,为公众提供普惠性入园机会。
    傅添的建议则是,建立刚性制度约束保障北京市加大学前教育投入。首先,要把学前教育发展的所需经费,明确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比例,并逐年增长;其次,要鼓励和吸引多渠道的社会力量办园,以弥补公共财政的不足,同时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批和质量监管,以规范整个学前教育体系。
    “鉴于学前教育尚不属于义务教育体系,而且学前教育在我国各地的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北京市可以而且应当制定出台更具体的学前教育地方法规,对学前教育的法律地位、经费投入机制、办学标准、质量监管和评价体系等,进行立法规范。”傅添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责任编辑:韩佳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